6月28日,新聞出版總署發布《關于支持民間資本參與出版經營活動的實施細則》,就民間資本參與出版經營活動發出明確支持信號,具體扶持內容達十項。
《細則》最具突破性的政策,就是明確支持民間資本參與圖書出版經營活動和黨報黨刊的經營業務!都殑t》提出,支持民間資本投資設立的文化企業,以選題策劃、內容提供、項目合作、作為國有出版企業一個部門等方式,參與科技、財經、教輔、音樂藝術、少兒讀物等專業圖書出版經營活動;支持民間資本通過國有出版傳媒上市企業在證券市場融資參與出版經營活動,支持國有出版傳媒企業通過上市融資的方式吸收民間資本,實現對民間資本的有序開放。與此同時,實行采編與經營“兩分開”后的黨報黨刊出版單位,亦可在報刊出版單位國有資本控股51%以上的前提下,允許民間資本投資參股報刊出版單位的發行、廣告等業務,提高市場占有率。
在走出去出版經營方面,《細則》也提出了兩條新政:一是支持民間資本從事圖書、報紙、期刊、音像制品、電子出版物等出版產品的出口業務,到境外建社建站、辦報辦刊、開廠開店等出版發行業務;二是支持民間資本投資成立版權代理等中介機構,開展版權貿易業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