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辦、國辦印發《關于推動國有文化企業把社會效益放在首位、實現社會效益和經濟效益相統一的指導意見》。
《指導意見》從完善企業內部運行機制、推動企業做強做優做大、完善資產監管運營機制和評價考核機制、發揮文化經濟政策引導、激勵和保障作用、健全企業干部人才管理制度、加強企業黨的建設和思想政治工作等方面提出具體要求。對于建立健全兩個效益相統一的評價考核機制,《指導意見》明確指出:社會效益指標考核權重應占50%以上,并將社會效益考核細化量化到政治導向、文化創作生產和服務、受眾反應、社會影響、內部制度和隊伍建設等具體指標中,形成對社會效益的可量化、可核查要求;科學合理設置反映市場接受程度的經濟考核指標,堅決反對唯票房、唯收視率、唯發行量、唯點擊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