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電影”最近可謂風光無二,各方勢力都忙著在這里搶一杯羹。其實,不止是微電影,文化產業的諸多領域都有向“微”延伸的趨勢,出現了“微劇”、“微電臺”、“微出版”等概念和探索,開始跨入“微時代”。
那么,“微時代”的基礎是什么?文化產業里都有哪些“微”,它們的發展現狀和未來方向是什么?這里面又有哪些問題?
一、“微時代”的建立基礎——新媒體環境
而隨著微博的崛起,一系列和“微”有關的概念開始進入人們的視野,微電影、微電視劇、微電臺??各種“微”流行的背后的真正動力實際上是我們的新媒體環境。
按照清華大學匡文波教授的說法,“‘新媒體’是一個通俗的說法,嚴謹的表述是‘數字化互動式新媒體’。‘數字化’、‘互動性’是新媒體的根本特征。”
除了上述已經開始發展的微產業,還有其它一些“微”也正在學術界被討論,如以移動出版、互動出版、自助出版為特征的微出版,它表現為迷你的出版、瞬時的出版,和扁平化的出版。此外,還有人提出了微藝術、微設計等概念。
按照現在的趨勢,將來還會有一系列以“微”打頭的概念產生。但是,這些概念能否成為實際還有待進一步的論證和檢驗。
二、“微形態”的特點
微傳播的基礎是“新媒體”,新媒體是以“數字化”和“互動化”為特征的,而具體到“微形態”上,這兩個特征體現為三大特點:微生產、微內容、微平臺。
——微內容:時間量度短、字數少、邏輯鏈條短
所謂微內容,最明顯的表現就是在有時間量度的形式中時間長度會比較短,如微電影的時長一般是幾分鐘到二三十分鐘不等,影片短小精悍,才便于下載、傳播并快速觀看,才能達到最好的傳播和宣傳效果。另一方面,這些作品的邏輯鏈條一般較短,敘事較直接,想要表現的東西、傳播的信息比較簡單明確,常常圍繞著一個單一主題展開,涵蓋的思想內容一般也較淺較窄。
微內容主要體現了新媒體時代信息傳播的“數字化”特征,“數字化”帶來的后果之一的就是信息傾向于碎片式的傳播,微博的140字之限是對碎片化的一個絕佳表達。新媒體的這種特點同時也對受眾起到了涵養作用,人們的注意力也變得越來越短,并且習慣于快速、快餐式的信息接收和文化消費形式,受眾的習慣反過來又將促進以“微內容”為特征的產業的發展。
——微生產:以微內容為基礎,投入少、低生產門檻
微生產以微內容為基礎,通過聚合、管理、分享、遷移這些微內容,進一步組合成各種個性化的應用及消費。另一個特征是生產的時間、財力、資源投入相對都較小,參與者不乏草根一族。
——微平臺:互動、移動、即時
微平臺最主要的是體現了新媒體的移動化,互動化;ヂ摼W在中國的發展已經有些年頭了,但是“微時代”的特征在近幾年才開始體現,這里面最重要的一個推動力量就是移動終端的發展,平板電腦、智能手機將用戶的文化消費習慣進一步碎片化,同時將超即時的互動變成了現實。不僅是消費,移動終端發展和其它電子設備的便攜化與平民化也使得文化產業里的消費者和生產者的界限被模糊,大眾可以很容易地變為生產者,或是通過反饋及其它的形式參與生產。
三、“微產業”帶來的機遇
“微”形態的出現,最重要的意義是產業模式的打破。在傳統觀演二分模式下,“內容為王”與“渠道為王”是的一組主要矛盾。而“觀”“演”界限模糊,文化消費和文化生產的界限可以輕易被跨越,那么,能夠參與體驗成為消費的重心。文化產業之為產業,盈利模式是其立命的關鍵,那么在“微時代”,我們不能再單純的說有好的內容和創意就能取得商業上的成功,也不能單純地在傳統意義上占領渠道。當文化生產和文化消費過程融合,設計“游戲規則”便成為創建盈利模式的重點。
在“微時代”,經典意義上的文化作品一定還要存在;打破觀演界限的“微形態”中,內容的專業性上必然降低水準,而平臺管理的創意(“游戲規則”的制定)必然是制勝的關鍵。目前,各種方面都在積極地探索這種“游戲規則”的制定,也有一些較為成功并且看起來有持續發展前景的案例,如亞馬遜的自助出版等。但總體上來說,“微形態”的文化產業現在還處于起步階段,充滿了機遇和變數。具體到中國的文化產業,“微時代”還有一個特殊的意義,就是它在中國文化產業體制的諸多條條框框下尋求到了一個突破口,特別是在準入門檻和內容監管上,這也可能就是微概念在中國尤為流行的原因之一。
新媒體將會永遠改變文化產業的形態,甚至像哈羅德?伊尼斯所說的那樣,會催生一個新文明。在這種巨大的變革中,文化產業該如何調整和適應,又該如何進行開拓,是我們應該思考的問題。